4.2 分车绿带


4.2.1 分车绿带净宽度小于1.5m时,宜种植灌木和地被植物;净宽度大于或等于1.5m时,宜种植乔木。采取自然式群落配置的分车绿带净宽度不宜小于4.0m。
4.2.2 分车绿带内乔木树干中心距路缘石内侧水平投影距离不宜小于0.75m。
4.2.3 主干路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.5m。
4.2.4 中间分车绿带绿化宜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,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.6m~1.5m范围内,应配置枝叶茂密的植物,且株距不得大于其冠幅的5倍。
4.2.5 当分车绿带无防护隔离设施时,应采取通透式配置。
4.2.6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达到2.5m及以上时,宜设置海绵设施;小于2.5m时可设置海绵设施。仅种植灌木和草本植物的分车绿带宜设置海绵设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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